1、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符合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2、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、村庄、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;交通、能源、水利、矿山、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,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,也可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、村庄、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。
3、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。
4、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。
5、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,必须依法进行补偿,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;使用国有土地也必须对被用地单位予以补偿、妥善安置。
6、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(如耕地占用税、耕地开垦费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、征地管理费、水利建设基金等。后面还讲)
7、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申请用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行业用地定额标准,供地方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